吉林市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酒类商品市场秩序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定物业定价须过成本监审关。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1、酒类经营许可证已经被取消了。以武汉为例,根据《关于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废止的公告》* 2005年第25号部长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3日废止。
2、* 门监管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已实行酒类流通许可的地区,需继续执行许可制度,流通按办法实行溯源。《登记表》和《随附单》由* 制定并实施,* 门可委托相关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办法由* 负责解释,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设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需办理备案登记和建立溯源制度。
3、本办法所称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酒类流通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第五条 * 负责全国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4、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
请问酒类运输有什么规定?找个个部门办理`还有我从外地运输酒到本地...
1、酒类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买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经营者应遵守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储运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酒类经营者应明码标价,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2、酒类经营者在储运过程中需遵守食品卫生、防火安全和储运相关规定,确保酒类商品远离污染源。销售时需明码标价,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商务主管部门将对酒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投诉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将受到警告、罚款或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3、第十五条 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
4、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5、首先到相应的值机柜台,值机、取登机票,然后说明每件行李登记在哪张登机牌上,然后根据指示放在传送带上。这样,取得的登机牌上就会附有对应的行李的编码等信息,以后取行李离开时,也方便机场工作人员核实行李确实是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你自己的。行李放上传送带上后,工作人员会检测里面是否含有不允许携带的物品。
6、从柬埔寨回国带的东西有限制的,烟最多是400支,大概就是两条,有些香烟不是200支一条,所以要计算一下。热带水果是不能带的。还有热带植物做成的香皂,但是有些同行的通过托运还是可以带的。从中国到柬埔寨的时候不能带肉制品、文物、金银等贵重物品。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具体条文
1、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
2、全国范围内从事酒类流通,需遵守本办法。酒类经营者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进行备案登记。* 门负责全国酒类流通监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监管。酒类经营者需提交《登记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材料,* 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
3、《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0月19日* 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此管理办法的发布,旨在规范酒类流通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酒类产品质量,加强行业管理。
4、酒类零售经营者应执行GBl0344相关条文,对采购的酒类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标识、产地、出厂检验证明等进行审核,执行GBl034GB 275GB 275GB 1034GB/T 17204等相关条文,应有对酒类商品的质量进行初步鉴别的控制流程。
5、食品卫生监督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按照规定无偿采样。生产经营者不得拒绝或者隐瞒。食品卫生监督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